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03.080.01 CCS A 20 3304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4/T 085—202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of demobilized soldier service center(station) 2022 - 06 - 30 发布 2022 - 07 - 30 实施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04/T 085—2022 目 录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建设要求 ........................................................................... 1 6 服务内容 ........................................................................... 3 7 服务质量要求 ....................................................................... 5 8 评价与改进 ......................................................................... 5 附录 A(规范性) 流程图编制要求 ....................................................... 6 附录 B(资料性) 服务指南构成要素 ..................................................... 8 I DB 3304/T 085—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嘉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平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勤良、籍夫建、叶保龙、张秀良、王珏、苏静、梁艳华、袁青 II DB 3304/T 085—202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基本要求、建设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及评价与 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与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9038 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 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应合理规划布局,功能区设置符合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4.2 应坚持服务宗旨,以需求为导向,解决问题为重点,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4.3 应打造具有军的特色的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荣誉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5 建设要求 5.1 选址 5.1.1 应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符合安全、卫生和环保标准。 5.1.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宜设置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内,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宜 设置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党群服务中心。 5.2 面积 5.2.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有独立的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少于 300 ㎡。 1 DB 3304/T 085—2022 5.2.2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少于 150 ㎡。 5.2.3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有固定的办公区域,面积不宜少于 20 ㎡。 5.3 功能区 5.3.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设立办事大厅、荣誉展示区、谈心交流区、来访接待室和档案室等基本功 能区。宜设立学习培训、图书阅览、活动开展等拓展功能区。 5.3.2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设立办事窗口、荣誉展示区、谈心交流区、来访接待室和档案 室等基本功能区。宜设立图书阅览、活动开展等拓展功能区。 5.3.3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具备退役军人办事服务、荣誉展示、来访接待、档案保存等基本 功能。 5.3.4 基本功能区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办事大厅:应具备身份核验、业务办理、自助服务、政策检索、信息宣传功能; ——荣誉展示区:应具备展示英烈、优秀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功能; ——谈心交流区:应相对独立,适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谈心谈话的功能; ——来访接待室:应具备登记退役军人需求、听取意见建议的功能; ——档案室:应具备保存档案、文件资料的功能,宜建设智能化档案室,实现档案查询管理数字 化。 5.4 设施设备 5.4.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政务网络; ——资料柜、档案柜、保密柜、桌椅等办公家具; ——高拍仪、安保监控、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设备; ——医疗急救箱、饮用水供应、报刊架、意见箱或意见簿等便民服务设备及用品; ——信息展示屏等信息化设备。 5.4.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宜考虑特殊人群的需求,无障碍设施设备应符合 GB 50763 的要求。 5.4.3 安全和节能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5 标识标牌 5.5.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构名称牌匾,牌匾规格为 2000mm×300mm,竖牌白底黑 字,字体为“方正宋黑简体”,字体大小为 195.5mm,名称标识为“XX 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5.5.2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宜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构名称牌匾,牌匾规格为 2000mm×300mm, 竖牌白底黑字,字体为“方正宋黑简体”,字体大小为 195.5mm,名称标识为“XX 乡镇(街道)退役军 人服务站”。 5.5.3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构名称为“XX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铜 牌。 5.5.4 应设置指示标牌,宜使用电子显示屏,包括但不限于: ——各功能区设置指示牌; ——办事大厅设置服务事项公示牌,内容包括服务时间、服务事项清单等; ——办事窗口设置窗口指示牌,内容包括窗口号、窗口名称、服务事项清单等; ——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5.5.5 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 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15630 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样 2 DB 3304/T 085—2022 式符合 GB 13495.1 的要求。 5.6 信息系统 5.6.1 应统一建设退役军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宜与上级退役军人服务部门和同级部 门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互联互通“互联网+退役军人服 务”平台,具备接收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身后一件事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功能。 5.6.2 宜开发移动服务系统,接入浙里办、浙政钉信息平台,与退役军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立互联 互通,具备政策查询、信息登记及查询、求职登记、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招聘信息传送、业务咨询、 抚恤优待办理等服务的功能。 5.6.3 退役军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应达到 GB/T 22239-2019 的二级以上。 5.7 组织机构 5.7.1 组织设置 5.7.1.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分为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 站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三级。 5.7.1.2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宜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建立服务平台,实施网格化服务。 5.7.2 人员配置 5.7.2.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宜配备 5 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宜配备 1~3 名工 作人员;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应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站长,工作人员由村(社区)“两 委”成员担任。 注:“两委”即村(社区)的“支委”和“村委”(“居委”) 5.7.2.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中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的比例宜达 1/3 以上。 6 服务内容 6.1 基础服务 6.1.1 应利用数字化技术,建立退役军人“一人一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及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制 度,全面采集并动态更新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参与组织活动、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抚恤优待、困难帮 扶、权益维护、学习教育等信息记录,入库信息应完整、准确。 6.1.2 应协助做好军人退役、对象认定、资金给付、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身后一件事等全生命周期 服务。 6.1.3 应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当地组织部门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引导退役军 人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退役军人流动党 员台账,做到流入流出记录清晰。 注: 三会一课中的“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 6.2 就业创业 6.2.1 应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定期动态更新,及时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 6.2.2 应协助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

pdf文档 DB 3304-T 085-202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服务规范 嘉兴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 3304-T 085-202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服务规范 嘉兴市 第 1 页 DB 3304-T 085-202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服务规范 嘉兴市 第 2 页 DB 3304-T 085-202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服务规范 嘉兴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09-28 10:22:50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