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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CCS A 12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4175—2022 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日常照料风险防控指南 Guidelines for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daily care in special support institutions 2022 - 06 - 29 发布 2022 - 07 - 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175—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铜陵市民政局、铜陵市标准化研究中心、滁州市 社会福利院、淮南市寿县安丰镇青峰第二敬老院、枞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铜陵市义安区东联养老服 务中心、铜陵市乐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素华、赵劲松、方勇、刘加星、巫晓明、刘昆、邵国庆、沈陶、葛红兵、金 敏、吴党宁、章洁、唐磊、赵茂琴。 I DB34/T 4175—2022 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日常照料风险防控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日常照料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风险识别、风险应对、评 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日常照料过程中风险的防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4353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MZ/T 171 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DB34/T 3516 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养护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34/T 3516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机构 4.1.1 机构内生活照料服务应符合 MZ/T 171 的要求。 4.1.2 应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落实视频监控全覆盖。 4.1.3 应开展风险防控培训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开展 1 次 应急演练。 4.1.4 宜根据服务风险评估结果为特困人员设置风险提示标识。 4.1.5 机构无法处理的照护风险应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 制度 4.2.1 应建立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标识、风险告知、风险宣教等内容。 4.2.2 应建立风险应对处置制度,对已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全面的记录管理。 5 风险识别 明确风险信息 5.1.1 内部风险信息 1 DB34/T 4175—2022 内部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生理因素,包括视力、肢体、脏器功能等; ——精神因素,包括心理及意识、认知功能等; ——既往史,包括特困人员既往的健康情况和曾经患过的疾病,以及是否有过跌倒、坠床、烫 伤、噎食、压疮、外出走失等常见风险事故的发生; ——安全认知,包括特困人员对安全认知的一些方法; ——饮食及生活习惯,包括特困人员的饮食、生活习惯等; ——行为因素,包括特困人员行为所造成的风险; ——除上述因素以外的其他风险信息,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5.1.2 外部风险信息 外部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性风险,包括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的住宿环境、设施设备、膳食条件、医疗条件、娱乐 活动条件等; ——护理人员能力风险,包括护理人员对护理方法、操作技能、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掌握情况,以 及对一些常见风险的应急处理能力; ——食品及药品风险,包括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的食品药品方面的管理与服务。 注: 除上述因素以外的其他风险信息,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风险类型 5.2.1 常见风险类型 常见风险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跌倒; ——坠床; ——压疮; ——噎食; ——窒息; ——烫伤; ——食品药品误食; ——他伤和自伤; ——走失。 5.2.2 其他风险类型 其他风险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管路滑脱; ——文娱活动意外。 风险因素 见附录A。 6 常见风险应对 2 DB34/T 4175—2022 跌倒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行走。 6.1.8 6.1.9 6.1.10 6.1.11 应保持各类活动场所地面干燥,无障碍物;地面保洁服务过程中应放置安全警示标志。 楼梯宜设双侧扶手,卫生间、助浴间、走廊宜设置适老化扶手。 保持室内光线充足,夜间开启夜灯及厕所照明灯。 居室床边宜设置床挡设备,在特困人员方便触及的位置设置呼叫设备。 浴窒内应铺防滑垫,沐浴时间宜控制在 10 min ~ 20 min。 应采取正确的转移方法和转移工具转移失能特困人员。 协助特困人员改变体位时,宜做到醒后卧床 1min 再坐起、坐起 1 min 再站立、站立 1 min 再 应指导特困人员穿合适的衣服、鞋子,不宜穿拖鞋外出。 应指导特困人员选择适宜的助行器具、运动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对使用药物的特困人员,应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并给予相应护理措施。 发生跌倒,应观察特困人员意识和受伤情况,通知医护人员处理,不宜自行采取措施。 坠床 6.2.1 有坠床风险的特困人员应使用设置有床档的床,床高不宜超过 0.6 m。 6.2.2 应将呼叫器及常用物品放在特困人员易取处。 6.2.3 应检查床单元安全,帮助有坠床风险的特困人员上下床。 6.2.4 特困人员卧床时,应固定床档;电动床床面应保持最低位,使用后应及时复位;睡眠时应拉好 床护栏。 6.2.5 卧床特困人员存在精神因素或癫痫发作时,应有专人陪护,必要时给予保护性约束,使用前应 告知相关第三方。 6.2.6 发生坠床,应观察特困人员意识和受伤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处理,不宜自行采取措施。 压疮 6.3.1 勤换洗床单、被单,保持床单平整、清洁、干燥;宜使用防褥疮床垫。 6.3.2 保持特困人员皮肤清洁干燥,定期开展温水浴、按摩护理,促进皮肤血液循环。 6.3.3 特困人员使用面罩、夹板、石膏等治疗期间,应加强对局部皮肤的观察和防护。 6.3.4 应定时给活动受限的失能特困人员变换体位,宜 2 h 变换体位 1 次,必要时 1 h 变换体位 1 次;应采用提单式方法床上移动或转移,避免硬性拖、拉、拽、推等行为。 6.3.5 应每周对特困人员的营养状况评估 1 次,记录特困人员身体健康指数。 6.3.6 发现压疮,应仔细检查特困人员皮肤情况,根据压疮的病理阶段和临床表现相应治疗,根据压 疮产生的原因改进护理。 噎食 6.4.1 应提供松软便于咀嚼的食物,不宜选圆形或黏性食物。 6.4.2 有噎食风险的特困人员,应在护理员视线范围内或护理员帮助进食。 o 6.4.3 特困人员进餐时应保持坐位或半卧位,半卧位应抬高床头 30 ,以免造成呛咳误入气管;对颈 胸部骨折或手术的特困人员,宜采取侧卧位。 6.4.4 进餐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使特困人员能够集中注意力吞咽,进餐速度不宜过快。 6.4.5 进餐中发生噎食,应立即将特困人员采取坐位或立位,停止继续进食,快速清除口腔内积食, 拍背协助吐出食物。 3 DB34/T 4175—2022 6.4.6 进餐后宜保持坐位或半卧位 30 min 以上。 6.4.7 严重吞咽功能障碍、不能经口进食及意识障碍的特困人员,应遵医嘱鼻饲;鼻饲一般由医护人 员操作,护理员经过培训可以承担简易的鼻饲工作。 窒息 6.5.1 应对存在窒息风险因素的特困人员重点观察和巡查,必要时建立评估观察记录。 6.5.2 对痰液黏稠者或不能自行咳痰的特困人员,应及时吸痰,定时予以翻身、叩背,遵医嘱给予雾 化吸入,促进排痰。 6.5.3 气管内存在异物,应立即采取措施排出气道中的异物。 6.5.4 使用镇静药物,应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并给予相应的护理措施。 6.5.5 人工气道的护理应由医护人员操作。 6.5.6 宜为有窒息风险的特困人员配备负压吸引装置。 烫伤 6.6.1 应对高温设施设备和可能发生烫伤的物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采取措施防止失能特困人员接触。 6.6.2 暖水瓶应摆放在合理位置,宜有固定装置;倒热水时应避开特困人员。 6.6.3 使用热水袋水温应不高于 50℃ ,不应直接接触皮肤。 6.6.4 应控制饮用水、食品温度,避免高温饮水、进食,流食温度宜控制在 38℃ ~ 40℃。 6.6.5 给特困人员用热水沐浴、洗头、洗手足时,护理人员应试水温,水温宜控制在 41℃ ~ 46℃, 沐浴时间宜控制在 10 min ~ 20 min。 6.6.6 使用热物理治疗仪器时,应按说明书要求,保持安全有效距离;特困人员出现谵妄、烦躁不安、 不合作时,应在专人陪护下治疗。 6.6.7 药物热疗时,应观察皮肤颜色并询问其感觉。 6.6.8 发生烫伤,应立即远离烫伤源,保护烫伤皮肤,通知医护人员根据烫伤情况相应治疗。 食品药品误食 6.7.1 食品、药品应分别放在固定的地方,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定期检查食品、药品的保质期,清 理过期或变质的食品、药品。 6.7.2 应为特困人员配置药物存储盒,标注姓名;发药前仔细核对用药人姓名、药物名称,在药物存 储盒贴上标明药品名称、用法、剂量的标签;宜服药前发放当次用药。 6.7.3 特困人员首次服药或替换药品,护理人员应停留观察用药有无过敏反应,应在日常照护中留意 服药特困人员的精神状态。 6.7.4 应根据特困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食品。 6.7.5 发生食品、药品误食,应立即就医或电话中按医嘱采取措施。将食品、药品留样,原料、有关 器具、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便后期排查。 他伤和自伤 6.8.1 6.8.2 6.8.3 6.8.4 项。 6.8.5 4 重点关注风险程度高的特困人员,建立行为记录。 应加强特困人员生活、居住环境中危险物品的管控。 应加强特困人员心理疏导,开展积极、正面的文娱活动。 发现特困人员间存在矛盾冲突,应积极调解化解,工作人员交接班时应说清情况,提醒注意事 特困人员发生他伤或自伤,应立即制止,伤情严重及时送医,视情况需要报警处理。 DB34/T 4175—2022 6.8.6 特困人员存在严重的自伤行为,必要时使用保护性约束,使用前应告知相关第三方。 6.8.7 特困人员存在精神问题,应送医治疗。 走失 6.9.1 应制定特困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外出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告去向、返回时间、联系方式及 具体地址,未按时返回应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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